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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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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在调查刑事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传唤调查,在调查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会进行问话内容进行笔录,调查结束后由当事人和调查人员在笔录上签字,这就是口供。那么,被告的认罪口供可以完全采信吗?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能否作为刑事证据?本文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被告的认罪口供可以完全采信吗
被告人认罪的口供不能轻易相信,可能是被逼供、诱供。
被告人供述是指被告人在在法庭上当着控、辩、才三方所做的申述。
我国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有预审权。预审时没有辩护律师和检察官在场监督,这就给公安机关创造了逼供和诱供的条件。公安机关最常见的逼供、诱供手段是不让犯罪嫌疑人睡觉,把犯罪嫌疑人熬得神志不清再做笔录。这时,十有八九都会按照警察暗示的意思去说。
再有,就是用欺骗的手段诱导犯罪嫌疑人按照他们事先定好的调子供述。并承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这么说,就可以回家过年,不这么说,就从重判你。”起诉权属于检察院,判决权属于法院,公安机关根本没有处分权,所谓从宽从严都是骗局。
作为律师,不能听信被告人的口供,尤其不能听信侦查机关单方取得的口供。律师只服从事实和法律。被告人认罪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只有客观证据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定罪。
二、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能否作为刑事证据
违法行为涉及到犯罪的,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可以用为刑事案件的证据之一,但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被告的认罪口供可以完全采信吗的详细介绍,同时还介绍了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能否作为刑事证据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从上文的介绍可知,被告人的认罪口供不能完全采信,因为有可能是逼供或诱供,还需要有其它有力证据证明。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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