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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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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作出,在执行的时候,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那么,没收财产刑可以减为罚金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没收财产刑可以减为罚金吗
没有这么适用的。虽然这两个都是附加刑,但也都是财产刑,对同一犯罪不能同时适用,只能根据刑法规定要么处罚金,要么处没收部分财产。但是如果是犯数罪,就可能出现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情况了。比如刑法规定A罪可以并处或单处罚金,B罪可并处或单处没收财产,而某人犯了AB两个罪,法院就可以数罪并罚,同时适用罚金和没收财产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
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二、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什么
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没收财产刑可以减为罚金吗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综上所述,没收财产刑与罚金刑同为附加刑,但法院作出何种判决,就要执行哪种判决,不能将没收财产刑变为罚金刑。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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